数据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综合评价等级公示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8-29 点击数:

各位老师:

学院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评价原则意见》(浙大宁理教〔2020〕178 号)精神,开展了2020-2021学年教师教学业绩评价工作,现将综合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8月29日-31日。如有相关问题,请联系李老师(669012),谢谢!

序号

教师姓名

综合评价等级

1

白剑宇

良好

2

蔡明伦

优秀

3

陈根浪

优秀

4

范良忠

合格

5

付明明

良好

6

郭新友

良好

7

郭研

合格

8

韩祥兰

良好

9

洪焕杰

优秀

10

黄景芳

合格

11

李杰

合格

12

李绍英

良好

13

刘启玉

良好

14

刘伟

合格

15

刘璇

合格

16

卢焕达

优秀(免评

17

舒振宇

良好

18

宋光慧

良好

19

孙海娜

优秀(免评

20

孙洁

合格

21

唐云廷

合格

22

涂黎晖

优秀(免评

23

汪诚波

良好

24

王钢

良好

25

文世挺

良好

26

翁云杰

良好

27

吴博

合格

28

肖辉

良好

29

徐斌

合格

30

徐贤胜

良好

31

徐小伟

合格

32

徐秀华

合格

33

许立波

良好

34

杨劲秋

良好

35

杨勇

合格

36

于欣

优秀

37

余琛妍

良好

38

余心杰

良好

39

俞维虹

合格

40

虞昌彬

合格

41

张德荣

良好

42

张浩澜

良好

43

朱朝艳

优秀

44

王法有

进校不满一年,不参评

45

宋海燕

进校不满一年,不参评

46

沈洁琼

进校不满一年,不参评

47

吕轶凡

进校不满一年,不参评

48

刘玉娟

进校不满一年,不参评


备注:

1评价优秀者,其教学效果排序应位于本学院前 20%(前9名),且教学研究与改革业绩达到学校教师业绩平均值(41)及以上。  

2评价良好及以上者,其教学效果排序应位于本学院前90%39/43),且教学研究与改革业绩达到学校教师业绩平均值的 20%8.2)及以上。      

数据学院教务办                  

2020829


附件:《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评价原则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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