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工作的通知
作者:孙佳颖 时间:2023-06-09 点击数:
根据《人事处关于开展2023年度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工作的通知》、《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聘任办法》(浙大宁理人〔2023〕19号)、《计算机与数据工程学院五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实施细则》(2022年-2024年)要求,现将学院2023年度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宁波事业在编人员
二、专技三级岗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将附件3:申报表以及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于6月12日17:00前交至党政办孙佳颖处。
(二)审核公示
学院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业绩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后将申报人员的申报表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综合测评并推荐申报
学院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测评,根据综合测评及资格审查情况择优向学校推荐确定申报人选,若申报同一岗级有两人及以上,学院将进行排序推荐。
三、教师及实验系列专技五级及以下岗位
(一)晋升名额数
学院根据学校核拨的专业技术职务五级及以下岗位名额三年规划数,确定每年度的晋升名额数。2023年,学院以现有专技聘用人数为基数,结合各级岗位控制比例及空岗晋升原则,测算出如下晋升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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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 五级 |
专技 六级 |
专技 七级 |
专技 八级 |
专技 九级 |
专技 十级 |
专技 十一级 |
专技 十二级 |
晋升 名额数 |
0 |
2 |
0 |
0 |
5 |
0 |
0 |
0 |
(二)聘任程序
1.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将附件3:申报表以及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于6月12日17:00前交至党政办孙佳颖处。
2.审核公示
学院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业绩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后将申报人员的申报表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组织评审
学院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测评,确认拟聘用人选名单,并上报学校人事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孙佳颖 88229217
计算机与数据工程学院
2023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