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班级团支部:
根据党章和学校组织部要求,根据学院党总支整体安排,现将2017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确立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基本条件
1、满18周岁提交入党申请书,并且截至2017年10月16日已经提交入党申请书一般在6个月以上。
2、思想积极上进,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热心公益事业。
3、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刻苦,无迟到、早退和旷课等违反纪律现象,无补考及重修课程;上学年学业加权成绩同年级专业排名前50%以内,思想品德班级排名前50%以内。(2017级学生不作此要求。)
4、自觉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上学年无违纪处分,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在同学当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推荐名额分配
名额分配如下:
2015级每班2名、2016级每班4名、2017级(含专升本)每班不超过4名。如无符合条件者,可不推荐。
三、推荐程序
1、符合基本条件的入党申请人向班级团支部提交个人书面申请;
2、班级团支部对提出申请的入党申请人是否符合基本条件进行审核;
3、班导师结合学生学习成绩和日常表现,填写推荐意见;
4、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根据入党申请人申请表、班导师意见、学生实际表现等拟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5、总支审核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
四、具体工作安排
1、个人申报及团支部推荐
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9日
2、党支部审查、推荐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2日
3、总支拟公示时间:2017年10月24日-26日
数据学院党总支
2017年10月17日
附件1:数据学院入党积极分子申请表